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zyqczj/2023-1738333 发布机构:资阳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3-01-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全镇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和执行。 

2、负责落实国家惠民工程政策及建成小康社会政策。 

3、负责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 

4、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设6个办公室、2个站所、3个中心、1个执法大队和1个监察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纪委监察室。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5人,实有11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11.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1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水管站十八人合并至我镇。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1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2.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农林水支出88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1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2.51万元,占53.32%;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9万元,占5.49%;卫生健康支出89.25万元,占3.42%;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889.84万元,占34.07%;住房保障支出89.6万元,占3.4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85.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26.1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召开、人大补选等方面;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政协会议,选举政协委员等方面;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6.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方面;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运转等方面;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府创文创卫宣传等方面;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

群众文化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维稳、社区治理、加强管理等方面;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惠民等方面;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综合治理等方面;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永兴闸维护等方面;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620.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转移支付以及提标扩面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5.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1.7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1.68%,主要是基层政府减少三公开支,压缩运转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5.4万元,主要是为响应中央号召,基层政府减少“三公经费”的使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用于召开党员培训大会,人数为100人,内容为培养党员党性,加强政治觉悟;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6.1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8.9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37.2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11.59万元,基本支出1,485.4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126.1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058001__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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