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是关乎生态安全、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一、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
1. 减少污染,维护人体健康。焚烧是PM2.5的“元凶”。焚烧秸秆的时候,浓烟裹挟大量有害颗粒和气体直冲云霄,严重污染区域空气质量,易诱发呼吸道疾病,损害居民健康,形成难以驱散的“烟雾围城”。
2. 防范火灾,避免财产损失。焚烧极易失控,尤其在秋干物燥时节,一个火星便能燎原,威胁周边林地、民房、电力设施等,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 保护土壤,防止肥力下降。看似简单的火苗,实则无情吞噬地表的有益微生物与土壤有机质。长期焚烧将导致耕地板结硬化,天然肥力显著下降,收成逐年递减,“黑土地”变“黑锅底”。
4. 保障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由于乡镇地区大部分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5. 避免浪费,推动综合利用。秸秆作为“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富含氮磷钾和有机养分。一把火烧尽,等同于焚烧宝贵的肥料、饲料与清洁能源原料,实为巨大浪费。
二、禁烧区的规定
根据《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的指导意见》规定,益阳市属于Ⅰ类禁烧管控区,其中资阳区全域均属于禁烧区。
秸秆禁烧区内实行强制性、常态化禁烧管理政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对经检疫确需通过焚烧处理病虫害的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有序焚烧。
三、秸秆的综合利用
国家层面为秸秆综合利用锚定了五个主要发展方向,即“五化”。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具体包括:
1. 肥料化,将秸秆还田以及用于有机肥生产和应用;
2. 饲料化,利用秸秆作为饲料或者作为原料生产优质饲料;
3. 基料化,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
4. 原料化,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
5. 能源化,开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和气化清洁能源利用;
四、法律法规
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
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违反本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长春镇生态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