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索 引 号:zyqccz/2025-2029570 发布机构:长春镇 发文日期:2025-01-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春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年度计划,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举措,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执法机制,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健全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事务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重大决策稳步实施。2024年共审查合同(协议)38件。三是认真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观看庭审视频。四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落实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调整充实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划拨,确保镇、村级部分均发放到位我镇建立了法律顾问队伍,在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作用,为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解决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我镇坚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调处机制,建立健全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5个,兼职调解员2名,专职调解员103名,在各新村设立公示栏,立足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切实将矛盾纠纷处置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摸排矛盾纠纷123条,成功调解112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镇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比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干部职工思想不够重视;依法治镇统筹还不够强;法治文化建设滞后,法治宣传手段相对单一,运用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多,创新手段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少;有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还不强;党员干部法治学习法律知识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

  (二)持续落实学法制度、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学法计划、会前学法制度等,利用党委会、村干部会等认真开展会前学法,专题学法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镇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和青少年的普法,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中共资阳区长春镇委员会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