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为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运营中心主任潘海平在接受专访时表示,《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系统性构建了政务数据共享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数据提供、使用部门的权利义务,规范政务数据采集、归集、共享、使用等全过程行为,推动解决当前政务数据共享的制度障碍和发展藩篱,有助于更好发挥政务数据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条例》是政务数据共享实践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务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建成、信息壁垒逐步打通、数据共享程度不断加深,国家层面连续印发七批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五批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清单,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为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打下良好基础,支撑全国政务数据共享调用超过5400亿次,推动垂管系统向基层回流数据8.6亿条。
不过,政务数据共享应用中“不愿、不能、不敢、不会”等普遍性问题,以及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出现的新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在顶层设计方面,就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已经印发一系列政策制度,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建设运营中也形成了诸多普遍认可的运行规则和经验做法。
潘海平认为,《条例》在衔接现有法律基础上,固化优化现有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理念、举措和经验,又围绕新老问题形成制度性创新,统筹形成了我国政务数据共享一揽子政策和制度。
一是对上位法的补充。《条例》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效衔接与协调,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个人信息保护等具体要求,更是针对政务数据安全共享提出补充性或创新性规定,弥补了我国数据领域法律规范体系中对“政务数据共享”全生命周期规定的缺失,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对实践经验的提炼优化。《条例》将目录统一管理、数据分类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平台技术支撑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以行政法规形式固定并进一步完善,体现了立法的一致性、稳定性,将有序推动全国政务数据共享形势持续向好,共享总量和供需对接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对堵点难点的有效破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方式突破、解决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深入解剖共享申请审核慢、数据多头收集、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回流难、安全责任不明等问题,将企业群众和基层单位关心的问题转化为推动政务数据高标准收集、高效率共享、高质量利用的制度激励和约束。
《条例》将有效促进和规范政务数据共享,助力政府数字化改革深化。
从“最多跑一次”到“一网通办”再到“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共享赋能是企业群众和基层的呼声,更是政府数字化改革的共识。
潘海平认为,“促进、激励”是贯穿《条例》始终的基调。《条例》详细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及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构的责任分工,有助于理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管理体制,厘清条块间数据共享权责,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格局,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助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和政府运行协同高效。
“模糊地带”越少,数据流通才能越高效。潘海平表示,《条例》从立法层面对政务数据共享全过程行为、各方权利义务、数据质量和工作时限、平台支撑、数据回流等方面作出规定,强化配套保障和法律责任,旨在消除以往工作中的很多“模糊地带”,让政府部门敢于去共享,也知道如何去共享,有助于提升政务数据供需对接精准性,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久久为功,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法治化。
《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潘海平指出,落实好《条例》,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紧紧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目标,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整合构建为锚点,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能力,扎实做好《条例》落实、监督、宣传等各方面工作,努力开创政务数据共享新局面。
一是增强守法意识,政务数据共享落实要到位。制定配套实施操作细则,细化完善《条例》各项规定,加快构建形成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能力,加大数据运营力量投入,推进数据共享工作平台化、流程化、标准化,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统筹管理和精细化水平。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政务数据共享监督要到位。对标《条例》进行制度规章的清理和调整,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要及时“改”,对不适应《条例》要求的要坚决“废”,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电子监察能力建设,督促政府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对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和督办。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政务数据应用推广要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说得明白”,引导地方部门准确认识《条例》制度设计和管理要求,提高政务数据共享意愿和认识。创新方式和渠道,总结推广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最大限度让数据“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