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行动上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特别是欺诈骗保行为,看住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8.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3.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7.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非真实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和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
3.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
4.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
5.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举报人需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三)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查实案件给予奖励;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
按照《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举报方式
可通过现场提交、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举报线索。
区医疗保障局地址:资阳区三益南街272号
投诉举报电话:0737-2766896
举报邮箱:zyqybj202501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