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zyqybj/2020-1177963 发布机构:资阳区医保局 发文日期:2020-05-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资阳区医疗保障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省定城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指导、管理、监督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区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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