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资阳区1-2月认定监测对象公告名单.xlsx
益阳市资阳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