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700402 发布机构:区信访局 发文日期:2018-09-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资阳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资阳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资阳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研究部署和指导群众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并为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各级网上投诉平台和领导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

(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网上投诉、来信等批示件;负责交办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区直、驻区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研判社情民意,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和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开展信访工作;负责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六)抓好全区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和推广信访工作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科室2

() 办公室(加挂信访信息股牌子)

()接访股(加挂处信办案股牌子)

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个,即益阳市资阳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局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资阳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250.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3万元,增长8.7%;支出总计272.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73万元,增长40.65%;。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的投入,如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5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30万元,占 94.4%;其他收入14万元,占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7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万元,占69.5%;项目支出83万元,占3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6.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3万元,增长5.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6.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82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的投入,如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6.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3万元,增长5.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6.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82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增加了信访工作经费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90万元,占8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0万元,占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0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7.10万元,占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216.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信访开支。

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4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津贴。

3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

42210201住房公积金财支出7.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支出2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决算均为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占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

运行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区财政局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区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制定了绩效目标,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总体产出和效果。

(三)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和信访维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143.45万元,调整预算250.3万元,决算数250.3万元;2016年支出年初预算91.8万元,调整预算272.4万元,决算数27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5万元,较上年(减少)28.26万元,减40.8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控制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uploadfiles/files/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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