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资阳区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693738 发布机构: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7-08-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资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资阳区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全区统计调查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区范围内的实施情况。
  3、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开展以区为总体的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和以乡镇为总体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查监测工作。
  8、做好实施《盐池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评估工作,为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制定、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9、组织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发布制度和管理制度。
  10、承担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的工作,向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11、承办资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资阳区统计局内设科室6个,3个二级事业机构,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股、法规股、农调队,工交股,财务科。

二级事业机构分别为:农村经济调查队、计算机站和统计事务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资阳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资阳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无数据,资阳区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资阳区统计局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资阳区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271.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34万元,增长11.19%;支出总计253.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71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2016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年,增加了农普专项支出。

 

二、关于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7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62万元,占89.7%;其他收入28万元,占10.3%

 

三、关于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5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4万元,占73.4%;项目支出67.39万元,占26.6%

 

 四、关于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3.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9万元,增长2.6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3.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71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了农普专项费用。

 

五、关于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3.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9万元,增长2.6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3.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71万元,增长10.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16万元,占7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4万元,占15.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7万元,占4.64%;住房保障支出9.76万元,占3.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501行政运行99.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工作;

3.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13.69万元,主要用于计年鉴、中小企业统计调查、服务业行业统计、企业一套表、R&D资源清查工作;

4.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7.1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

5.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9.74万元,主要用于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和1%人口抽样调查;

6.2010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0.8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专项工作;

7.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8.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1.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保;

9.2210201住房公积金9.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伙食费、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6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七、关于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类支出。

 

八、关于资阳区统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支出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因公出国(境)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资阳区统计局公车改革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台,2016年公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车运行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油费、维修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年初预算177.13万元,调整预算271.62万元,决算数271.62万元;2016年支出年初预算177.13万元,调整预算271.62万元,决算数253.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3.7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