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8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资阳区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nziyang.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五一西路498号,邮编:413001,电话:0737-432032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1.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2.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研究和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组织机关各股室梳理应予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加大制度上墙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3.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我局明确和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归档等一系列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全面把行政行为、统计受理、工作开展等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公布,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确保社会公开承诺的有效落实,切实扩大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条,其中政策法规1条,工作流程信息25,3条机构信息进行了修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办理情况

本局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于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的认识和解读不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不断满足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照有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法规规章,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

 

 

 

资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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