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资阳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698428 发布机构: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8-05-1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文件 

益资统[2018]19

关于印发《2018年资阳区统计执法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经开区、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8年资阳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区统计局

                                201857

2018年资阳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要求,结合资阳区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一)凡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二)依法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和管理公布统计资料的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六)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七)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漏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检查方式

(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湖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区统计局以需上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单位和投资项目为样本,用随机软件抽取10个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2、确定检查人员。根据统计执法工作任务和要求,从全区统计执法骨干库中用随机软件抽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与被检查单位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

(二)重点执法检查

 1、及时组织力量对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媒体披露和国家局、省局、市局批转的统计违法现象进行认真检查处理。

 2、加大对拒报、迟报和指报、代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3、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的执法检查。

 4、加大对局机关专业股室提供的统计违法线索的执法检查。(三)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力量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四、检查时间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从4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按照准备、检查及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研究制定本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计划和措施;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统计执法文书资料的更新,建立并完善区级专兼职统计执法人员数据库。

(二)检查及处理阶段(6月上旬至10月下旬)。按计划对被抽中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纠正,按程序及时进行立案处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总结阶段(10月)。对本年度统计执法查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分别上报益阳市统计局法规科和资阳区政府法制部门。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规科要全面履行职责,在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时,要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

(二)规范检查程序。遵循程序法定要求,执法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加大惩处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在执法检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检查对象要求其认真纠正、整改;在检查阶段被查出情节较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做好股室协调。局相关业务股室队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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