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努力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局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区统计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黄剑华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第一议题”等多种形式,全面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法10次。
(三)学习统计法治文件精神。2024年1-12月,区统计局多次通过党组会议、干部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统计法治文件《汇编》,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
(四)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的清纠工作。2024年1月持续开展文件清理纠正工作,向相关责任单位转发了关于文件清理纠正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对2023年6月以来现行有效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经全面自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情况。2024年9月10日,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湘统执法函〔2024〕11号),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清全面、清彻底、纠到位,向各有关单位转发湖南省统计局印发的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回头看”工作提示函。经全面自查,未发现有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情况。
(五)认真做好2024年统计普法工作。2024年1月4日,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益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益统〔2023〕27号)。4月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学习,5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6月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7月区统计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8月制定《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学习方案》,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干部会议,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传达条例精神,学习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六)严格落实2024年统计执法工作。为加强对“四上”单位及投资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按照省、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24年8月出台《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益阳市资阳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益阳市资阳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4年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益资统〔2024〕11号),2024年对9家企业、4家投资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七)开展统计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1-12月,区统计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干部会议学习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部分典型案例,学习传达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真正做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2024年8月区统计局组织区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政策法规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专题学习。
(八)实地入企开展法治培训。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对被执法检查单位开展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与解读,现场介绍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修改内容,强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更高要求。
(九)开展学法考法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干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推进学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2024年我局有17名干职工,其中1人正在休产假,其余16人学法学分全部达标,参加了相应考试,通过率100%。全局干职工的积极参与,使学法考试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学习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思想整训,积极组织学习,做到严在经常,抓在日常,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区统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与时俱进,扬长避短,在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创造资阳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十一)做好统计法治日常工作。平时我局按省、市统计系统法规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报送了关于统计法治相关工作情况进度。
(十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5月15日,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法规股工作人员在鹅羊池广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活动主要以拉横幅、发放宣传册页的方式开展,抓住民法典宣传月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向居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增强大众学法、知法、守法、尊法、用法意识。2024年9月20日,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利用统计开放日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在大码头街道鹅羊池广场举办“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资阳区2024年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结束后入企开展了统计法宣传。
(十三)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4年资阳区统计局印发《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益阳市资阳区统计局2024年普法重点清单》的通知,在政务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布,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增强学习、知晓、遵守、执行、敬畏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虽然我局在统计法治工作上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
(一)法治宣传不够全面。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过程中,大部分工作还是按部就班,法治建设工作创新不够,亮点不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仅仅结合统计法治宣传对部分群众、部分企业、部分统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涉及面还不够广。
(二)系统研究不够深入。平日工作仅按要求落实上级部署,面对新形势对法治工作的新要求,分析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现状投入的精力不足,对法治工作研究不深入、不系统。
(三)执法人员力量薄弱。国家统计局的执法证考试要求必须是行政编或参公事业编,现资阳区统计局仅有1名班子成员具有统计执法资格证,其他2名行政编制专业人员需积累三年统计工作经验后方具备考试资格,暂时无法满足独立执法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2021年8月-2024年12月持续通过人才引进、公开选调、乡镇调入等方式补充了7名工作人员,3人具备公务员身份。其中1名公务员担任区统计局法规股股长,另2名公务员拟从事统计执法工作,有望累积三年统计工作经验后具备参加国家统计执法的考试资格。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区统计局将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配合区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干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积极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统计法治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法治建设重要部署在统计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抓好统计执法工作。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放在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制度化,严格落实行政指导,不断强化统计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四上”单位及投资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管理,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四)严格履行依法治统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干部依法办事,2024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五)带领干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加强全区统计系统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带领局内干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抗干扰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使依法统计理念和统计基本常识深入人心,积极营造依法治统、全社会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
(六)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业务培训、经济普查培训等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统计专业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在开展工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商贸统计、综合核算业务培训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
(二)坚持思想领先,持续强化法治学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
(三)严格依法统计,坚决防惩统计造假。严抓统计纠治,严防统计造假,严把数据质量关。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把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统计部门第一政绩,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持续做好防惩统计造假工作,织密织牢防范“数字腐败”的制度牢笼,全力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
(四)制定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工作部署、统计执法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制定学法计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学法计划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注重法治与统计工作的融合。
(五)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