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资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

益阳市资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区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根据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下一步的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曙光路4号,联系电话:0737-4314475)。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了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主动公开,积极稳妥的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规范、有序的进行,提高了工作实效。

(一)搭建组织机构,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李梦云副局长牵头,由法制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股,由法制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结果是否合法、真实、可信,是否突出重点等四个方面进行审议;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按照程序办理政务公开事项。

(二)调整局域网版面,扩大信息公开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电子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载体门户网站的建设。为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量大,查阅简捷的优势,我局在原来已调整版面设计的基础上,对我局局域网进行了版面优化设计,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三)提升政务服务功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我们对行政审批项目重新制定了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缩短了35%以上,即办件的即办即结率达到100%。完成对接资阳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电子化主动公开42条(其中,行政审批、处罚类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5条,规划计划6条,监管信息17条)。根据资阳区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扎实推进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主要涉及到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食品药品安全、价格和收费五个方面。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为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我局财务室专门制定了《部门预算公开的工作方案》,对单位预算支出、大额资金采购和局机关重大支出实施公开。

(二)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根据资阳区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重大专项资金公开的通知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在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资金信息栏目中公开了2015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三)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方面。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项目和标准在局门户网站中进行了公开,方便管理相对人查询。

(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时刻关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及时曝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全年上网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5起、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媒体监控,及时上传我局餐饮监管工作信息,2015年共上报新闻信息74篇。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网上咨询数2人次,全部在线予以解答,接待现场咨询230余人次,通过12331电话咨询25余人次。

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程序、提交资料、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或非药品的真伪等。

下阶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工作着手:

一、进一步明确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把政务公开与纠风、政风、行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重大事项的公开要通过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制度,做好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强和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增强在线服务的实用性,改善政民互动的应用效果,创新政府网站运行维护的工作模式,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二是加大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安全标准、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公告制度和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布制度,定期公开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违法信息,并逐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对严重失信违法者重点监控机制。三是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公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范围、对象、结果等相关信息。

五、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效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信息公开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