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专供、内供酒消费警示
索 引 号:zyqscjgj/2024-1932914 发布机构:资阳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04-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近年来,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名义制售酒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个别商店、市场或电商平台依然存在一些打着“专供或特供XXX(国家机关)”“XXX(国家机关)专用”“XXX省(市)指定接待专用”“XX酒厂内供”“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内容的酒类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消委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早在2012年就被明令禁止使用。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市监食经发〔2024〕31号)、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湖南省“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市监食[2024]22号),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现在市场上凡是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及类似内容销售酒类产品的行为均属虚假宣传,其产品基本上都是来路不明质量堪忧的假冒商品。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商超,选购时擦亮眼睛,认真查看厂名、厂址、商标等标识信息,切莫贪图面子而购买上述酒品,防止因为这些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同时欢迎消费者积极参与“特供”“专供”“内供”酒类产品打击行动,发现制售线索,立即拨打“12315”进行举报。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资阳区消费者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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