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690713 发布机构: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7-03-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职能职责

区林业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森林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国家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本区林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林业行业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党群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查出乱砍乱伐、乱捕滥生动物、违法征占用林地、违法加工木材制品等案件;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林业局部门本级

2、森林公安分局

3、湿地和湖洲站

4、林业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下属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林业局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1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9.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129.51万元。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就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2017年收入预算较2016年增加85.4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森林公安办案工作经费的增加。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1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82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85.4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作调标和公务费的相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解释:指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689.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26.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育林基金转移支付及林业发展基金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造林、抚育等方面;森林防火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局内设股室以及二级机构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1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37万元,上升  30%。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费相对增加和工资调标就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资阳区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如有需要政府采购则一事一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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