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林业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02024 发布机构: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9-01-1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资阳区林业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及森林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植物造林计划并执行;组织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负责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发展与培育工作;负责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楠竹丰产林、中幼林培育工作;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木材凭证采伐和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审查木、竹及其制品的加工与经营资格,负责发放竹木和竹木制品、半成品的运输证等林政管理;依法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组织指导林地开发利用;组织协调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负责对林业种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工作;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与珍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制定及调整本区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经批准后执行。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调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查处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征占用林地、违法经营加工竹木制品和野生动物等案件;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防火工作、重大森林火灾的查处和扑救;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5、负责国家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监督本区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育林基金、检疫费、绿化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植被恢复费的征缴和使用;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申报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负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等。

6、负责全区林业行业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党群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林业行业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落实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8、制定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森林资源开发的有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9、配合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丘岗山地综合开发等涉林方面的组织指导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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