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及单位构成情况说明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695990 发布机构: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7-12-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与林业有关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办公室(加挂人事教育股)、计财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4个内设机构;下设森林公安局、营林站、森保站、资源站、湿地保护站、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林科所、林业科技推广中心、1个木材检查站、6个乡镇林业管理站、刘家湖国有林场共17个二级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编委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名;二级机构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38名,实有在职人员91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有副高3人、中级18人、初级12人;工勤岗位有技师3人、高级3人、中级9人、初级14人。下属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刘家湖林场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