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2016年度工作计划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685420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6-04-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资安监发〔20163

 

关于印发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

201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安监站,局机关有关股室:

《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安监局局务会审议并报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科学编制工作计划。安监站认真制定本级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同级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月28日前报区安监局备案,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作为尽职免责的重要依据。区安监局对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

    二、确保检查对象有机衔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色、冶金等行业领域的生产企业,由区安监局纳入行政检查计划的企业,安监不得重复将其纳入检查对象,但并不排除安监依法履行由上级交


 

办、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以及监督高温停产等日常属地监管职责,也不排除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行政检查职责

三、及时报送信息。安监站要加强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报送,于每季度第1个月4日前向安监局报送上一季度工作情况,11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益阳市资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15

 

 

 

 

 

 

 

 

 

 

 

 

 

 

 

 

 

 

 

 

 

 

 

 

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

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编制我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计划执法,划定职责边线、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促进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与职业病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重点内容

本计划主要就安监局本级定点行政检查、对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行政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执法监察督导作出计划重点制订个计划:一是本级年度定点行政检查计划,主要负责辖区内省、市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省属在益和市属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的行政检查;二是对下级安监站行政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对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对象进行抽查;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集中执法活动,同时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察。

、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湘政办发〔2015〕101号文件以及《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等规定,把计划行政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象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进行;严格执行经由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实施执法计划,增强执法计划指导监管执法的刚性;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严守权责法定的原则,按“五步工作法”的程序步骤实施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确保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二)严格法律措施,下达法律文书。在执行行政检查计划时发现本部门管辖权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并应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书。制作的处罚决定书按“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及时录入数据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责任制及时组织复查,不得将复查工作移交下级安监。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严守管辖权限,规范移交(送)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不属于安监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审批表》(文书式样见省局网站:湘安监201612号文件附件),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制作《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处理函》,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或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四)铁腕查办大要典型案件,发挥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监管人员要自觉地信法、崇法、学法和正确执法,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立场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依法采取的法律措施要依法执行到位,对查办的安生产违法行为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局23条规定。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

1、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机关2016年度定点行政检查

2、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2016年度对下级安监监督检

       查对象双随机抽查计划

3、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执法大队2016年度执法监察督

       导工作计划

 

 

 

 

 

 

 

 

 

 

 

 

 

附件1

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

2016年度定点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安监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省、市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省属在益和市属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的行政检查,2016年度区安监局纳入行政检查的对象为39家:

1.非煤矿矿山监管(4家)益阳市先锋空心砖厂、益阳市金杉空心砖厂、益阳市正平页岩空心砖厂、益阳市花园空心砖厂。

2.危险化学品监管(8家):中石油资沅加油站、中石化益沅加油站、益阳市大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湖南长青润慷宝有限公司、益阳中大气体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南县高思气体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益阳建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益阳市乾援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3.烟花爆竹监管(2家):益阳市喜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益阳市资阳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4.工贸行业监管(20家):益阳生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成铭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安雅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益阳瀚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益阳市恒生木业有限公司、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森华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益阳市远益竹青砧板有限公司、湖南颐丰食品有限公司、益阳市华发纸业包装有限公司、龙建达(益阳)电阻有限公司、益阳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湖南瑞亚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益阳市资阳区雪怡食品厂、湖南超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鹰飞电子有限公司、湖南恒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国电子有限公司

5.职业安全健康监管(5家):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皇爷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桃花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益阳鸿源稀土有限公司、益阳森艺家具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等级等制度及相应台帐记录;

3、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履行职责记录情况;

4、有关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对纳入本级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行政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非高危工贸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每年应2-4次。职业安全健康对用人单位每年进行2次行政检查,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频次按有关行业企业检查频次标准执行。


附件2

益阳市资阳区安监局2016年度

对下级安监机监督检查对象双随机

抽查计划

 

一、抽查地、数量与方式

安监局组织人员,抽查25家企业,对下级安监站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工作督导;抽查工作采用 “双随机”暗访暗查的方式进行。抽查重点地区和企业数量如下:

(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监管暗访抽查企业10家:对每个乡镇抽查企业不少于2家;并对长春镇、迎风桥、新桥河镇3个乡镇进行重点抽查。

(二)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暗访抽查企业10家:经开区、大码头街道办事处、汽车路街道办事处3个乡镇进行重点抽查。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暗访抽查企业5家:经开区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二、抽查重点内容

通过抽查下级安监的行政检查计划企业,指导、督促下级安监严格落实计划执法职责。抽查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预防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一是企业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职责,逐项查看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记录。二是企业是否依法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有关人员,是否明确法定的七大安全管理职责,逐项查看履行各项职责的记录;高危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三是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查看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责任制度是否明确企业全体人员的各岗位工作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企业是否建立考核制度以及是否按制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否制定相应奖惩措施来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四是企业是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查看企业是否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技术、管理、劳动防护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排查并详细记录,查看企业对许可证照、相关人员资质许可,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评估评价,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申请开工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审查情况,以及外包工程队伍资格资质、合同约定、交叉作业、设备租赁、货运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情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排查的内容,查看排查隐患治理制度执行是否如实记录了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向岗位职工告知等反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情况。五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查看企业是否按照职工逐一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是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对职工如实记录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人员、时间、考核情况,没有合格的是否未经补考合格即上岗作业,访问职工了解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岗位作业危害告知,以及劳务派遣工、学校实习生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六是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查看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与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是否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高危行业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配备应急管理人员,点验是否配有应急物资、设施、设备以及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更新情况,检查企业是否给全体职工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否如实报告事故等情况。

三、处理方式

    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后应分别进行情况综合,及时通报下级安监站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其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附件3

益阳市资阳区安全生产执法

2016年度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

 

一、执法监察对象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二、执法监察重点内容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2016年度主要监察督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下列事项:

(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8号)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的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及对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安监局交办督促落实上级其他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具体事项,执行与落实局领导交办、室移交及其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四)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行政执法实践中依法执法以及使用省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情况。

(五)暗访督查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处理情况,抽查暗访重点行业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情况。

三、执法监察任务

 (一)2016年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察,全年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监站不少于2次,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家企业。具体执法监察活动的组织实施,由执法队制定专门计划报局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各时段、各行业各地区事故风险程度,抽调机关各室骨干力量、联合安监站,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组织开展2次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联合执法行动。执行上级专题部署或局安排的专项检查和集中执法活动,由执法队根据局决定另行组织制定实施。

四、执法监察方式、方法

(一)执法监察以随机暗访暗查为主,严格依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

(二)执法监察工作必须注重证据收集,认真查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并及时书面反馈执法监察意见,定期向安监部系统通报执法监察情况。

(三)执法队应当在半年和年终时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局领导。

(四)执法监察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处理问题,注重执法监察与业务帮扶相结合,努力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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