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张家塞乡派出所和应急办工作人员共17人,开展烟花爆竹巡查。
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在下资皮某民宅内发现存有烟花202箱、鞭炮78件,但现场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且皮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发《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迅速安排危货车辆将现场的烟花爆竹转移到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及时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目前,区应急局工作人员已将此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区应急管理局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公众亦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烟花爆竹门店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