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与主要职责
索 引 号:zyqyjglj/2025-2031531 发布机构: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01-1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宣传、政务公开、信访、档案、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协调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事故报告统计分析、安全生产考核、教育培训和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政工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牵头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负责本部门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三)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全区消防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五)防汛抗旱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制度、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驻区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监督消防、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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