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700301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2018-09-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2、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调控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3、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4、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5、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文件,资阳区审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包括区审计局本级。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和审理股、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益阳市资阳区建设项目审计中心,性质为非独立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资阳区财政局2017年年末收入决算数45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万元,无其他收入;收入预算执行较去年减少43.56万元,减少8.6%;支出总计46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1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人员调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5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6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47万元,占98.27%;项目支出8万元,占1.73%;经营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32.29万元,占93.68%;其他支出29.18万元,占6.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8.57万元,比上年同期485.75万元减少27.18万元,减少5.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2.28万元,比上年同期419.96万元增加12.32万元,增加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8.57万元,减少27.18万元,减少5.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2.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3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人员调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78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万元占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7.76万元,支出决算为46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53.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89.76万元减少36.29万元,减少7.4%;项目支出决算数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基本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管理,缩减开支。

2010801行政运行189.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开支,完成预算150.19%

2010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预决算汇编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

2010803机关服务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等方面的支出,完成预算100%

2010804审计业务8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等方面的支出,完成预算105.55%;

2010899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金发放、老干开支和独生子女费用等,完成预算363.71%

2299901其他支出19.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项支出,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1.47万元的93.6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4.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占6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占32.43%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48万元,为年初预算7.8万元的1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0万元、上年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为年初预算2.8万元的35.71%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为年初预算5万元的9.8%。三公经费总体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按预算控制经费。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没有购置和处置车辆,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占6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占32.43%2017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保有量1台。

2、运行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保险、维修与运行。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根据单位职责要求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执行计划、考核指标等事项,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或办法,组织人力物力完成各项工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保证重点工作的完成。预算经费重点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审计外勤工作经费等一系列工作。在专项项目上均按预算计划,有序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5万元,比2016年减少1.2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uploadfiles/files/资阳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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