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资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3日至5月31日,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21年区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04万元,为调整预算39690万元的105.0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801万元,为调整预算171207万元的102.10%。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6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04万元,返还性收入469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33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100万元,上年结余8096万元,调入资金338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183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5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5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683万元。年终结余3186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186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21年区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9205万元,为调整预算50503万元的117.23%,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79479万元,为调整预算85003万元的93.50%。
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1912万元,其中:基金收入592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164万元,上年结余40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5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14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4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11920万元。年终结余2048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21年完成社保基金收入43825万元,为预算42604.13万元的102.87%,社保基金支出42707万元,为预算40360.05万元的105.82%。
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收入总计43825万元,全年支出总计4270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18万元,上年结余322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37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21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调整预算收支均为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收入总计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年终结余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18419.73万元,政府债务比上年增加40999.11万元,在批准政府债务限额范围之内。全年归还已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2683万元,支付利息847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1年区财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面对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不减等多重挑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狠抓财源建设,突出保障重点,强化预算约束,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狠抓财源建设,财政收入渠道不断拓宽
一是明确财源建设重点。全年出台《2021年度益阳市资阳区财源建设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工作方案(2021-2023年)》《2021年度资阳区实施财源建设工程考评办法》等财源建设相关文件7个,明确了财源建设重点和考评办法。二是挖掘财源建设潜力。全年砂石行业入库税收8333万元,入库非税收入10414万元,追缴益阳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2407万元。三是培植财源建设产业。园区新开工项目24个,新投产项目23个,汇聚PCB企业共44家,投产36家,在建8家,集群优势初步显现。
(二)突出保障重点,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
中的优先地位,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全年实现“三保”支出160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7%。二是着力保障“三高四新”使命任务落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预算安排产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帮扶奖励基金、人才引进等9个专项资金1687万元,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着力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扶贫发展、健康扶贫、扶贫公路建设等10个专项资金2924万元,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了乡村振兴步伐。四是着力保障疫情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经费保障工作,预算安排防控资金2174万元,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财政支持。
(三)强化预算约束,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35万元,年初预算压减部门单位本级专项支出3208万元。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年收回存量资金30937.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950万元,其中消化暂付款2146万元。2021年获湖南省财政厅市县财政日常管理工作绩效评价A级奖励,获取A级奖励资金200万元,预算执行引导奖励资金50万元。三是强化财政监管。组织人员对脱贫攻坚、退渔禁捕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上级专项拨付不及时、政府采购预算约束不严、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不够等问题,需要加以整改规范。
三、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政府债券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调整预算不完整
2021年度,全区18个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4个单位超预算采购2025.09万元。
2.少数预算资金细化不够
(1)部分一般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细化不够。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80万元,乡村振兴1287.57万元,科技创新帮扶奖励基金160万元,产业引导基金1068.09万元等项目支出。
3.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费用化
抽查54家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安排项目支出预算434项,部分项目支出多为完成本职工作所需基本支出经费。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上级专项拨付不及时4064.68万元
2019年上级专项资金指标结转1366.81万元,2021年拨付404.39万元,结转2022年962.42万元;2020年上级专项资金指标结转9756.76万元,2021年拨付6654.50万元,结转2022年3102.26万元。
2.少量本级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
经抽查,2021年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涉毒人员生活费、统筹城乡发展、乡镇财政建设经费、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环境保护、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科技创新帮扶奖励基金等29个本级专项,当年安排预算2430.90万元,只执行了219.83万元,执行率均小于50%,其中执行率为0的有20项。
(三)“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方面
1.“三高四新”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181.15万元
(1)截止审计日,区科技局未及时使用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共31.15万元。
(2)经开区管委会未及时使用专项资金150万元。2021年经开区管委会收到产业园区吸引抱团产业转移项目来湘(电子信息产业)对企业补助的招商引资资金150万元,截止审计日,未见相关支出,该专项资金指标已于2021年底使用完。
2.未及时下拨“三高四新”专项资金53.5万元
截止审计日,区财政未及时下拨“三高四新”专项资金共计53.5万元,其中2019年11万元、2020年32.5万元、2021年10万元。
3.未建立人才预测预警制度
经调查,区人社局无法提供人才预测预警相关文件资料,没有建立人才预测预警制度。
(四)政府债券管理方面
1.扩大国债资金使用范围10万元
2020年8月区财政局拨付刘家湖血防站抗疫特别国债1000万元,用于区血吸虫病预防救治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末,已使用国债资金415.56万元,其中:2021年6月列支均安村搬迁协调工作经费10万元。
2.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2020年8月区财政局拨付刘家湖血防站抗疫特别国债1000万元,2021年12月拨付专项债券资金1400万元,用于区血吸虫病预防救治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末,该项目主体工程未开工建设。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账实不符
经抽查,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12个单位,账面净值18.31万元的39台车辆,截至2021年12月末,已通过拍卖、报废、调出等方式进行处置但未及时销账。
2.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
截至2021年12月末,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未完全理顺,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导致部门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如: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将部门单位32台公务用车归集公车平台统一管理,产权变更后,机关事务中心没有进行资产登记,也没有通知原单位核销资产。
3.使用部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经抽查,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12个单位,截至2021年12月末,未按要求及时清查、盘点资产,导致单位车辆资产账面数据与实际不符。
4.办公用房统一登记工作暂未完成
截至2021年12月末,区机关事务中心已完成18家党政机关(含一级预算部门和参公事业单位)6处1.13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统一登记工作,仍有区市监局、区发改局、长春镇政府等33家党政机关49处21.0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因工作滞后等原因未完成统一登记,面积占比94.91%。
5.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定资产
益阳市中医医院、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个在建工程实际已投入使用,占地面积0.87万平方米,累计投资10829.08万元,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未转为固定资产。例如:益阳市中医医院综合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在2020年1月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转为固定资产。
(六)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方面
1.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截至2021年12月末,区财政涉及项目资金结余、项目指标结余以及结转2年以上的上级资金指标结转等,共计1240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
2.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确认收入
截至2022年4月末,全区以前年度待查非税收入426万元未确认收入。
3.实有资金账户应撤未撤
经抽查,截至2022年4月末,区城管局直属二大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区文旅广体局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应撤未撤各种实有资金账户12个,账户余额1752.54万元。
(七)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方面
1.政府采购预算管控不到位
经查,全区有4个单位编列政府采购预算291.80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18个单位未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1047.02万元。13个单位执行政府采购2245.75万元,与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不符,如公务用车、办公楼(室)装修等。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对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科协4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欠科学
区科协2021年采购商品和服务31.81万元,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2021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预算存在刚性缺口,2020年末累计盈余11.40万元,未编入2021年度年初预算。
2.无预算支出
(1)区市监局2021年无预算支付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等63.60万元;无预算购买轿车、修缮服务、办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124.09万元。
(2)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1年无预算支付贺家桥、三益街、石码头等共计13个社区创文创卫帮扶经费35万元。
(二)财政收支核算和管理方面
1.政府采购不规范
(1)区住建局2021年执行政府采购64.41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9.81万元;购置30.24万元采购目录内商品未通过政府采购。
(2)区市监局2021年执行政府采购58.99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25.99万元。
(3)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1年执行政府采购222.93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3.14万元。
2.以不合规方式支付费用5.68万元
区住建局所属单位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以现金支付复印费2.35万元,将印刷费和电脑购置费3.33万元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干职工黄啸个人。以上两项支出共计5.68万元,支付方式不合规。
3.原始凭证不合规
(1)区市监局2021年度授权支付指标申请额度入账通知单均为出纳手写,非银行出具的入账通知单。12月列支购买扶贫物资费用0.21万元,未标明物资用途且未附发放明细表。7月列支食堂劳务费0.9万元,11月列支注册登记股借支款3万元,均无领款人、借支人的签字。
(2)区科协支付益阳市四通广告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单位横幅、科室牌、举报箱、宣传栏等制作费用0.48万元,明细附件无经手人签名。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1)区住建局所属单位建设工程事务中心2021年违规发放项军等6人监察岗位津贴0.79万元。
(2)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1年违规发放戴小平等3人纪检岗位津贴0.46万元,违规发放干职工“学习强国”积分现金奖励0.60万元。
6.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1)区住建局及所属单位挤占专项资金125.17万元。2021年区住建局将背街小巷建设专项资金93.30万元,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1.87万元,共计125.17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单位基本支出。
(2)区市监局挤占专项资金60.67万元。2021年区市监局全年使用专项指标258.60万元,实际列支专项资金相关支出197.93万元,其余60.67万元用于弥补单位基本支出。
(3)区科协挤占专项资金10.09万元。2021年区科协全年使用本级专项指标28万元,实际列支专项资金相关支出17.91万元,其余10.09万元用于弥补单位基本支出。
(4)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专项资金监管不严。2021年3月拨付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31.19万元,未核查部分乡镇的审核资料,也未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7.违规保留实有资金账户3个
区住建局二级机构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是全额事业单位,且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截止审计日,还保留有3个实有资金账户。
8.施工图审查服务违规进行线下采购
区住建局所属单位建设工程事务中心2019年、2020年施工图审查项目中,有8个审查项目采取的是线下采购。
9.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区住建局实际拥有办公用房913.03平方米,但卡片账中无相关记录;卡片账记录拥有一辆轿车,但该轿车已于2012年12月移交至区财政局国资办。
(2)区市监局2021年购置资产共计0.99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报废2台公务车没有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资料,价值25.67万元自建保障性住房1677.8㎡处于闲置状态。
(3)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实际拥有土地2416.31平方米,但单位卡片账中无相关记录;办公用房实际建筑面积550平方米,但单位卡片账中记录建筑面积1271平方米。2021年列支购买空调、电脑、办公沙发等资产3.56万元没有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截止2021年12月末,“在建工程-渔政码头”余额138.76万元,没有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建立固定资产账卡,年末未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五、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经本次审计核实,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项目支出费用化、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