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资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6日对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补办)2019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征补办成立于2011年8月,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资阳区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全区集体土地上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及分配。2017年4月设立益阳市资阳区征地拆迁事务所,系区征补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全区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工作。2020年在编在岗15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差额拨款编制5人,临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区征补办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财务股和工程股,下设3个二级机构,分别为益阳市资阳区征地拆迁事务所、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和益阳市资阳区安置房建设管理站。
(二)2019年至2020年账面财务收支情况
1.2019年账面情况。总收入26751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5112元、其他收入940000元(主要是棚改指挥部拨的工作经费);总支出2597644.07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771858.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515.95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1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80元、其他支出452279.47元。
2.2020年账面情况。总收入2921551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811551元、其他收入1110000元(主要是区棚改指挥部拨的工作经费);支出合计2683094.34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626065.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012.21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32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760元、其他支出401936.3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根据审计结果,我们认为区征补办会计基础工作较规范,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存在项目结余资金应缴未缴财政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结余资金应缴未缴财政
(二)超标准组织工会春秋游活动
(三)未按程序聘用非在编人员
(四)未按规定出售安置房
(五)滞留国有资产资源收入未上缴非税
四、以前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6月1日至8月15日,资阳区审计局对区征补办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再未出现。
益阳市资阳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