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04975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19-07-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湘办发〔2018〕33号)和《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资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益阳市资阳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划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划入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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