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农业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696122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18-01-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金融保险、税收、农业财政补贴、农业产业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研究全区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和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典型经验;负责区直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等部门及各乡镇场农林牧水等方面的情况综合与统计。

(三)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农业投入与劳动力管理和小城镇体制)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五)指导全区科教兴农、农技推广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协调指导农科教相结合工作;负责全区农村能源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六)指导全区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开展农业招商引资。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主要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九)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标准,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

(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监督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作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管理、农业劳动模范的管理。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