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04642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19-06-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 办公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承担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情况的综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股。

 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

  (四)发展规划股。

 贯彻国家乡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援外项目实施和合作交流等相关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七)科技教育股。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八)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

 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区绿色食品办公室)。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十)种业与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植保植检股)。

 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种植业抗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承担全区病虫草鼠防治、植物检疫有关工作。承担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十一)农田建设股(土壤肥料股、耕地质量保护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垦区现代农业建设。

 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农用地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以及节水农业管理。

 (十二)安全生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畜牧水产管理股(加挂渔业渔政管理股牌子)。

 贯彻执行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政策与法律法规。拟定区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负责种畜禽生产和饲料及其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内动物防疫检疫及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渔业发展有关政策与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五)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加挂农机安全监理股牌子)。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农业机械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

 指导全区农机作业安全。指导监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行政许可。指导协调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指导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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