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水利局工作职能及职责
1、拟定全区水利工作规划性文件及中、长期水利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性法规,并督促实现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有关城区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3、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区域内的水事纠纷。
4、合法使用、调控水利资金,搞好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5、编制、上报年度水利基建项目设计书,搞好基建项目的施工及技术监理工作,严格操作规划。
6、搞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滩的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7、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
8、搞好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9、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工作,搞好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10、指导河长制工作;指导全区砂石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水库、内湖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1、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