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700038 发布机构: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2018-08-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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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制度;拟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和实施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系统和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全区相关单位执行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股室14个,局直属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 资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资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资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2530.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9万元,增长1.43%;支出总计2683.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9.81万元,减少9.75%。主要原因:上级主管单位对交通项目建设减少。

二、资阳区交通运输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2530.8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93万元,占 58%;事业收入1073.5万元,占 42%.

三、资阳区交通运输局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68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76万元,占 60%;项目支出1073.45 万元,占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30.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9万元,增长1.4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83.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9.81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交通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7.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09.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04.8万元,占 44%;2.商品和服务支出798.93万元,占5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81万元,占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07.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02.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移交的6台交通行政执法车已使用多年,车况不好,修理费用较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15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11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资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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