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主:
经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政务服务窗口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查实,截至2023年11月27日,确认有378户道路普通货运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并已过期失效(详见附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现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收回上述道路普通货运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法收回的,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声明作废。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上述378户道路普通货运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件:已过期失效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xls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