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精神文明办)。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工作,起草、审核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协调史志编修、政务值守工作;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交通血防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政审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行业内宣传、统战、外事、共青团工作,制定有关行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预算资金申请、拨付和监督执行;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访办)。组织宣传实施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承担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本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牵头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负责系统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指导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订交通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合同有关业务部门办理交通运输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承担交通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其他工作;管理交通运输政务窗口工作。
(三)安全监督股(校车办、应急办)。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拟订辖区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章程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和应急体系管理;参与交通运输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等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工作;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四)计划统计股(扶贫办、征拆办)。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计划建议;负责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审批或审查报批及项目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扶贫、征拆等工作。
(五)公路管理股(农村公路建设股)。负责贯彻执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区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造价控制、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绩效考核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监督管理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指导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规划;承担全区公路调查、统计和路况技术标准评定工作;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按规定负责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许可审核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区公路应急保畅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公路管理、养护的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
(六)综合运输股(科技教育办)。负责全区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市场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城乡客运发展规划、地方性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区运输枢纽、站场等的布局、规划与建设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及运输线路、营运车辆和运输枢纽、站场等监督工作;负责车辆维修行业、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区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科技推广、信息化、标准化和教育工作;履行春运工作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