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社会劳动保险所2018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07066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2019-11-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19〕20号)要求,结合我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资阳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个人账户股、登记征缴股、离退人员管理服务股、稽核股等机构。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所实有人数26 人。其中在职15 人(编制人数 14人),离退休 11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 617.93万元。其中,财政基本预算收入283万元,其他收入(拆迁款)334.93万元。

2、支出:68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元 ,其他支出(代发拆迁款)376.76万元。

 3、年终结余70.0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为304.6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83.3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机关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机关共产党事务运行;行政运行支出71.4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机关公共服务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8.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年度“三公经费”2.8万元,比预算下降86%,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资阳公众网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为保障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良好运行,保障基金安全,我所一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如《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待遇领取公示制度》、《内部审计稽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制定了符合我所实际的岗位责任制,依据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经办风险控制办法,强化了各业务科室运行管理操作规程,降低了基金风险;三是初审、复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实行岗位分离。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由所长担任评价小组组长,财务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评价方案,并严格按照评价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四、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2018年度的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一等奖。

本次绩效自评通过评价人员的严格把关,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虽然在工作中存在一些小问题,但是及时改正,按照绩效评价方案自评结果为良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主要发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二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细化绩效目标,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构建一个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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