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所2018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07080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2019-11-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19〕20号)要求,结合我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益阳市资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所属于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内设3个股室(即: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现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所班子成员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所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放、管理等工作。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益阳市资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所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13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92万元,其他收入1.12万元;支出总计137.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2018年度全年基本支出13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104.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9.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务运行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为0.23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资本性支出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二)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资阳公众网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为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良好运行,保障基金安全,我区一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如《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待遇领取公示制度》、《内部审计稽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制定了符合我所实际的岗位责任制,依据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经办风险控制办法,强化了各业务科室运行管理操作规程,降低了基金风险;三是初审、复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实行岗位分离。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由所长担任评价小组组长,财务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评价方案,并严格按照评价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四、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本次绩效自评通过评价人员的严格把关,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虽然在工作中存在一些小问题,但是及时改正,按照绩效评价方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主要发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二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三是由于人员经费短缺,存在资金缺口,经费使用规范性有待增强。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细化绩效目标,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构建一个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对接财政,增加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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