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zyqrsj/2024-1984478 发布机构:资阳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2024-09-0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行政许可决定书

益资人社许决字﹝2024﹞5号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以书面方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形式。为了保证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许可范围:销售岗位17人、售后服务工程师61人、司机7人、董事及董事长3人、总经理3人、副总经理4人。

  许可年限:2 年(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0日)

  审批意见:1.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2.你单位应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请抄送我局和区总工会。3.本决定书送达后应及时向本公司员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违反工时制度规定,导致职工在一个核准周期3次以上(含3次)投诉的,一经查实,我局将责令暂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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