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
益资人社许决字﹝2024﹞4号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以书面方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形式。为了保证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许可范围:设备机修工6人、装配工85人、生产主管4人、机加工98人、电路加工员4人、仓管员10人、助理工程师86人、物料员6人、检验员22人。
许可年限:2 年(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0日)
审批意见:1.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2.你单位应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请抄送我局和区总工会。3.本决定书送达后应及时向本公司员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违反工时制度规定,导致职工在一个核准周期3次以上(含3次)投诉的,一经查实,我局将责令暂停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