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索 引 号:zyqrsj/2024-1967229 发布机构:资阳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2024-07-1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决定书

益资人社监列决字〔2024〕2号

  益阳市城东恒昌建筑有限公司(地址:益阳市高新区益阳大道西255号,法定代表人:陈光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71290734):

  经查,你单位在承建联创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印制电路板益阳生产基地项目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拖欠杨立班组、盛根松班组、吴激杨班组等23人劳动报酬,共计99380元;

  2、因工程质量纠纷导致郭红兵班组无法结算工资;

  3、未对项目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

  4、未按约定时间发放丁作跃班组10人劳动报酬,共计147080元。

  对于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我机关分别于2024年5月6日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书》(益资人社监令字〔2024〕13号)、2024年6月5日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益资人社监罚告字〔2024〕2号)、2024年6月18日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益资人社监罚字〔2024〕1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2024年7月2日,我机关对你单位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益资人社监列告字〔2024〕2号)。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机关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4年7月9日至2027年 7月9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机关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不服本列入决定,可在接到本列入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列入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卜晶金  李 莎

  联系电话:0737-2766119

  联系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南街67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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