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资人社监理字〔2024〕9号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索 引 号:zyqrsj/2024-1925482 发布机构:资阳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2024-04-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新涟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危万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2591003296Y):

  经查,你单位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拖欠李良维、吴长文等37名农民工工资,合计人民币296155元。

  以上事实有彭本国、何小平等4人现场笔录、37名农民工工资明细表、身份证等证据。

  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三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你单位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将整改情况和发放流水报我局。

  如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 系 人:曲思恩  卜晶金

  联系电话:0737-2766119

  联系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南街67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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