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不予处罚 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2.未对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失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及不良社会影响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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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2.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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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从轻处罚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
用人单位迫于生产压力,短期内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并按时足额支付相应延时工资报酬,取得劳动者谅解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从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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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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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从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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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
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从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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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减轻处罚 依据 |
裁量 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2 |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没有违法所得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减轻处罚 |
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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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法律依据 |
裁量幅度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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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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