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医疗保险管理所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697339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2018-03-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1.负责我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涵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人群: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特困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抗美援越退役人员、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2.负责我区的生育保险工作。管理参保男、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女职工生育津贴补贴。

3.负责我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涵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意外伤害、城乡大病医疗保险。包括人群:本区户籍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在本区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本区购买房产并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驻区高校在册学生;驻区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具有本区户籍的未成年人或是具有合法准生证的新生儿。

4.负责我区的工伤保险工作。管理辖区内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0%、1.8%、2.0%、2.2%、2.4%、2.6%、2.8%。 对认定的工伤事故进行理赔。

机构负责人:黄毅

联 系 电 话:333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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