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9 14: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付春德为组长,副局长李光耀为副组长,肖伯勋、文静、胡德貌、杨建榕、钟婕、曹学军、付艳琼、岳欣、郑放云、孙柳文、曾理、李蓉、邓冰、余文胜、张烨、兰箭、汤宏猛、张庆春、黎大鸣和谢志刚为成员,朱婷为专干,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资阳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等信息进行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全局在各媒介主动公开信息数35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信息公开中,公开工作动态11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条,年度工作安排1条,资金信息9条。 

(三)公开的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体现在网上、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以及新闻发布四个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