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进一步夯实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不可移动文物等资产管理基础,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资〔2025〕3号)等文件精神,财政部决定在湖南等5省组织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探索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新模式,资阳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区县,扎实开展试点工作。6月4日上午,资阳区财政局组织相关行业单位召开关于制定我区老旧公共基础设施成本重置方案讨论会议。
会议讨论研究我区老旧泵站及其附属设施重置成本标准、我区排灌渠道重置成本标准、我区等级外(村组)公路重置成本标准以及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我区标准等事项。为下步提升我区数据资产的价值与应用,服务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