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9〕198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财绩[2020]276号)、《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22])27号)、《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23]8号)及财务会计制度等文件规定。受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7月6日至9月28日对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共有行政股室8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纳入部门预决算范围的4个,为益阳市社会福利院、益阳市儿童福利院、益阳市社区服务总站、益阳市资阳区婚姻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利待遇;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配备与其他相关情况。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2022年末在职人员8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7人。
(四)2022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围绕提高社会民生生活保障、贯彻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改善低保民生生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完善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资金使用情况
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11067.53万元,其中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838.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17.57万元,其他收入111.51万元;2022年预算公开数据11739.62万元,2022年8月预算调整后全年收入11929.61万元,其中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700.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17.57万元,其他收入111.51万元。当年决算支出总额1066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51万元,项目支出9206.88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决算基本支出1456.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经费949.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17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2.21万元,资本性支出42.85万元,支出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1、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年初预算公开 |
决算公开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100% |
1 |
2 |
3=2-1 |
4=3/1 |
|
工资福利支出 |
770.09 |
949.29 |
179.2 |
23.2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9.76 |
172.16 |
-77.60 |
-31.07%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7.32 |
292.21 |
284.9 |
3892.08% |
资本性支出 |
|
42.85 |
42.85 |
100% |
合 计 |
1027.17 |
1456.51 |
429.35 |
41.80% |
2、2022年“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2021年决算数 |
2022年决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100% |
公务接待费 |
5.54 |
4.43 |
-1.11 |
-20.04% |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0 |
0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0 |
0 |
0 |
合 计 |
5.54 |
4.43 |
-1.11 |
20.04% |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9206.88万元。其中:社会福利项目支出285.16万元,残疾人项目支出541.9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4521.65万元,临时救助项目支出1370.1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项目支出1711.5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27.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577.62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37.3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项目支出33.71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3361.42万元,较上年增长12.69%。流动资产3277.93万元,较上年增长 12.39%,占资产总额 97.52%;固定资产83.49万元,较上年增长25.51%,占资产总额2.48% 。
四、内部管理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法规文件要求,成立了单位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集体研究与决策,监督检查内控执行情况。总体上,单位内控机构运行情况良好,防范风险与提高效率的作用明显。严格落实了内部控制工作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并明确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具体经办部门和基本流程。决策组织按照合法合理划分权限原则,开展了分级授权决策管理;执行层面按照具体明确到部门和人员的原则,实现了职权与责任对等。单位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与收支、资产与采购、基建与合同等六大业务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制度体系;各业务管理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大多数工作职员理解与支持内部控制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审核审批流程。单位高度重视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日常监督与评价,所属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评价情况一直都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整体融入年度综合考察与评优评先工作,良好监督也促进了内控工作运行。
2、预决算及绩效工作。2022年度预决算已按要求公开,并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
(二)规范管理,严控经费支出
资阳区民政局无公务用车,无公务出国(境)支出。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管理,机关公务接待实行报告制和公函制,根据派出公函等由科室长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经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接待,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报账手续。
五、绩效评价工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资阳区民政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阳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资阳区民政局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资财[2023]8号文件要求,我所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一是前期准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确定了实施时间。
二是现场评价。(1)核实数据。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1年度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走访调查。对资阳区民政局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调查;(4)归纳汇总。根据资阳区民政局提供的财务核算、项目建设及自评报告等资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六、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22年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总体运行平稳,较好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民生底线兜实兜牢
1、完善综合救助格局,社会救助更有“精度”。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试点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统筹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持续提高救助标准,社会救助更有“温度”。全面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600元/年,月均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485人;月均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338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75元/月。全区集中供养孤儿12人、社会散居孤儿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4人。启动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每月保障对象659人,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加强部门联动,社会救助更有“广度”。联合扶贫、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将全区低保边缘家庭信息录入湖南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完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的预警监测机制,及时推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信息,并引导相关部门进行重点关注,做好动态监测,防止再次返贫,夯实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妥善安置长期滞留的35名无名氏,我区长期滞留救助人员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等工作,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提升。
(二)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和谐有序
1、基层组织自治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现村(居)规民约全覆盖。指导性开展12个易地扶贫安置点社区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与组织部门工作对接,指导全区村(居)委出缺成员进行补选。严格按照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数据审核标准以及时间、任务、进度要求,完成地名信息录入4669条。规范中心城区路牌设置和道路命名工作,圆满完成了岳益线行政区划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稳妥审慎开展乡级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2、社会组织管理健康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2022年新成立社会组织27家,变更社会组织50家。18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已注销登记10家,取缔非法社区组织1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强化行政审批和优化工作流程,将行政给付等10大类46个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达95%以上。围绕乡村振兴整体目标,在市民政局的牵头下,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开展“党旗领航 百社联村”社会组织(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着力引导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助力益阳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3、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融合高效。慈善事业成果丰硕。投入资金70余万元资助74名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和高中新生、为新桥河镇水口山小学捐赠冬季校服、组织慰问百岁老人、家庭困难、重病重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春节慰问等慈善志愿活动,用真情温暖民心。顺利完成资阳区2022年“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慈善项目即“慈善一日捐”的募捐活动。社工、志愿服务蓬勃发展。探索服务下沉,示范站点打造及特色服务开展,打造五星级站点3个、省级试点社工室1个。充分发挥社工在志愿服务、老年人和困境儿童关爱等方面的作用,“五社联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反诈APP推广、禁毒知识等主题宣传45场、小组活动12场,在南岳宫社区和鹅羊池社区试点运营“益老食堂”,为社区100余名高龄、孤寡、独居、残疾、失能等困境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三)基本社会服务供给多元发展
1、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区级综合监管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区养老机构安全整治排查联合检查组,对全区25家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及房屋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不达标养老机构的关停工作。采取“三个一批”模式,对8家机构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7家机构开具《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关停非法经营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10家,其中民办机构9家。大力实施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目前迎风桥镇敬老院、新桥河镇敬老院改造已基本完成。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要求,投入资金近50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174户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联合区处非办、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开展纳诺、万民山集资对象资金兑付工作,切实维护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2、困境儿童生活稳妥有序。建立健全关爱体系,合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2022年,召集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2次,明确职责、印发工作要点,建立了区、乡(镇)、村(居)三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队伍。通过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法治进校园”普法系列讲座、“扫黄打非”和学校周边网吧整治等行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问题600余次,全面提升了社会对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关注度。暑假期间,联合30个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七个一”行动,多部门联合开展七彩假期爱心送教活动、“防溺水应急救护”公开课和暑期少年阅读实践活动,持续关爱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重点关注困境儿童,积极开展“大手牵小手 爱心暖童心”困境儿童主题关爱活动和“慈善爱心助学”活动,用心用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办理收养登记2例。
3、殡葬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利用清明、春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发放殡改禁放宣传册5000余份,引导群众开展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整治城区丧葬秩序。对中心城区进行殡改常态化巡查,严厉整治城区违规私搭灵堂等行为12起,有效遏制中心城区丧葬乱相。完成张家塞乡、茈湖口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落实殡葬改革惠民补贴政策19人次1.6万余元。严格控制农村“三沿六区”大墓、豪华墓的增量,指导乡镇对农村大墓、豪华墓进行摸底造册和去存量工作。
4、婚姻登记服务不断优化。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动完成婚姻登记跨区、跨市通办。截至10月,办理结婚登记1296对,离婚登记477对,离婚冷静期申请843对,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四)民政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以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安全隐患基本整改到位。在抓好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对民福市场、市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以及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多轮疫情防控、自建房隐患排查督查,确保了民生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从严从实落实好审计整改和区委巡察整改任务。结合清廉民政建设契机,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会、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主题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廉政活动,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改进了民政系统工作作风。
七、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1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八、存在的问题
(一)年度决算报表与预算指标下达支出指标类型不一致
①殡葬预算指标下达184.00万元,预算指标类型为项目支出,实际支出22.00万元,决算报表体现为基本支出;
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44.20万元,预算指标类型为项目支出,实际支出51.70万元,决算报表体现为基本支出;
③其他支出预算指标下达中29.30万元为市民政局拨2021年市本级预留临时救助,预算指标类型为项目支出,实际支出29.30万元,决算报表体现为基本支出。
(二)项目预算指标使用不规范
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百岁老人补助省级资金7.20万,使用0.68万,预算执行率9.40%;城市低保项目资金747.58万,使用747.58万,预算执行率100%,但用于其他项目的资金比列79.01%,社会福利项目资金66.12万,整体项目未支出;新春走访活动资金92.50万,支出6.50万元,使用其他项目资金6.50万;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项目资金555.69万,项目实际支出387.08万,使用其他项目资金支出。
九、建议
(一)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加强对项目资金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指标执行,避免出现指标使用混乱,造成有些项目执行率偏高,有些项目执行率偏低的情况。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定期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对项目绩效进行跟踪。
(三)规范预算编制。在编制预算时,要参考上年度的支出,合理编制预算支出,避免出现实际支出时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差额较大。
附:2022年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 |
分值 |
绩效评分 |
投入 (20分) |
设定 目标 (10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5分) |
部门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
1、是否设立年度绩效目标,目标是否明确; |
2 |
1.0 |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1 |
1.0 |
||||
3、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1 |
1.0 |
||||
4、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1 |
1.0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5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1、指标设置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2 |
2 |
||
2、指标值的设置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 |
1 |
1.0 |
||||
3、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1 |
1.0 |
||||
4、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1 |
1.0 |
||||
预算 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3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以实际享受部门工会待遇的人数为准)与编制数的比率,反映部门人员成本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大于1的视情况扣分。 |
3 |
3.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反映部门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大于0的计0分,等于0的计3分,小于0的计4分。 |
3 |
3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反映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总额)×100%。80%及以上计满分,60%及以上计3分,40%及以上计2分,40%以下的计1分。 |
4 |
3.0 |
||
过程 (40分)
|
预算 执行 (15分)
|
预 算 完成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按比例计分。 |
2 |
2 |
预 算 调整率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因落实国家政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预算数)×100%。无调整的计满分,有调整的视情扣分。 |
4 |
3.0 |
||
支 付 进度率 (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反映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同步的计满分,不同步的视情扣分。 |
2 |
1.5 |
||
结 转 结余率 (1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率过大的视情扣分。 |
1 |
1.0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2 |
1.5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反映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3 |
3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1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执行较好的计满分,执行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0 |
||
过程 (40分)
|
预算 管理 (18分) |
制度管理 (6分) |
部门为加强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反映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或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
2 |
2.0 |
2、相关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1 |
1.0 |
||||
3、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
4、制度执行机构是否健全; |
1 |
1.0 |
||||
5、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机制运行是否有效。 |
1 |
1 |
||||
资金管理 (6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2 |
1 |
||
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
1 |
0.5 |
||||
3、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
1 |
1.0 |
||||
4、资金拨付是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
1 |
1.0 |
||||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 |
1.0 |
||||
绩效管理 (4分) |
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贯彻绩效理念采取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努力程度。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绩效管理制度; |
1 |
1.0 |
||
2、是否有绩效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
1 |
1.0 |
||||
3、绩效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
1 |
1.0 |
||||
4、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
1 |
1.0 |
||||
信息公开 (2分) |
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决算公开数据是否与账务相符。 |
1 |
0.5 |
||
2、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1 |
1.0 |
||||
过程 (40分) |
资产 管理 (7分) |
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是否有健全完整的管理制度,反映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
1 |
1.0 |
2、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0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4分) |
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法合规,保存是否完整,是否账实相符; |
1 |
1.0 |
||
2、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统与账务系统是否按时对账,两账相符; |
1 |
1.0 |
||||
3、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利用; |
1 |
1.0 |
||||
4、资产处置是否规范,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 |
1.0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较好的计满分,利用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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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20分) |
职责 履行 (20分) |
实际完成率(5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实际完成率=(年度或规划期内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5 |
完成及时率(5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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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5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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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20分) |
职责 履行 (20分) |
重点工作 办结率 (5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比率。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按比例计分。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5.0 |
效果 (20分) |
履职 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进行评价评分,分值可根据部门职能作相应调整 。 |
5 |
4.0 |
社会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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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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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完成工作或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95%及以上计5分,90—95%(不含)4分,80%-85%(含)—80%以下不计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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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