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5 09:57 信息来源: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益阳市财政局“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通过自查自纠、实地检查等方式,查找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筑牢惠农补贴资金安全防线,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规范安全运行,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声权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农业农村股,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婕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股吴蓉任办公室副主任(兼总联络员),监督股、经建股、财政事务中心、综改办、社保股等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益阳市财政局“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三个工作专班:

1.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婕牵头,监督股匡海棠具体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派驻纪检组等单位配合。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良牵头,综改办杨红具体负责,配合区经管站做好相关工作。

3.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婕牵头,农业股吴蓉、经建股颜羽具体负责,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相关工作。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的要求,切实加强“三湘护农”行动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组长加强监督。及时调度各项工作,统筹推动解决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主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络、督促指导、总结汇总等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工作专班各司其职。各工作专班成员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牵头股室的统一安排,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报送相关情况和资料。

三、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三湘护农”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益阳市财政局“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

(一)全面起底惠农补贴资金,加快完善耕地面积和惠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着力纠治上下串通虚增种植面积、套取骗取和贪污、挪用惠农补贴等问题。

(二)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强化惠农补贴“一卡通”银行卡折监管,及时清理注销违规银行卡,着力纠治基层政府、职能部门与金融机构内外勾结、违规持有“一卡通”银行卡等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抽查、检查。

(四)纠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主要内容

(一)整治对象和范围

整治对象: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部门。

整治范围:2015年1月至2022年12月,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关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等五项惠农补贴,同时对农村低保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补贴资金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线索深挖严惩。

1.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方面。当地制定的补贴实施方案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是否存在政策执行“打折扣”,农民应享受政策未享受,主管部门没有履行审核审批职责,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补贴补助标准等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等问题。

2.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以及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3.“—卡通”卡折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数据更新不准确、不及时,是否存在违规“—人多卡”,私自开设、保管甚至扣押群众卡折,以及代理银行违规开卡、激活,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

4.惠农补贴自查自纠方面。是否存在自查自纠“走过场”,虚报瞒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全区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研究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纪委监委工作专班。

(二)自查自纠(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有关单位、乡镇对 2015年1月至2022 年12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填报《xx单位、乡镇2015—2022年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xx单位、乡镇2015—2022年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三)实地检查(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分3个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安排6名同志,深入乡镇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实地检查结束后,区财政局会同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联合审理会,根据检查、审理情况,下发有关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四)督查抽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总结汇总前段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配合区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 等方式开展督查抽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织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单位进行实地督查。配合省、市、区纪委监委梳理和移送实地检查和督查抽查中发现反映集中、情节恶劣等重点问题线索。

(五)全面整改(2023年12月前完成)

各工作专班要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成效等,实行销号管理。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六)总结报告(2024年1月前完成)

配合开展考核考评工作,梳理汇总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局属有关股室要充分认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省、市、区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的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政策多、资金多,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整合力量、积极配合、服从安排、信息共享,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确保工作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既要确保不重复检查,不增加基层负担,又要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监督检查要客观,工作纪律要遵守、查找问题要真实,问题整改要迅速,整章建制要规范,确保“三湘护农” 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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