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2-11-15 08:56 信息来源: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备注
1 行政确认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资阳区财政局
2 行政裁决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资阳区财政局
3 行政处罚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谈判(询价)小组成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资阳区财政局
4 对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等的处罚
5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6 对企业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在评估中故意压低资产评估价值;将财产低价出售或无偿处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等违反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规定情形的处罚
7 对拒绝财政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处罚
8 对不严格按照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拒绝国家职能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
9 对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处罚
10 对评审专家存在未按照程序评审、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处罚 原事项名为:对评审专家存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11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12 对擅自采购进口产品,出具不实申请材料的处罚
13 对未依法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1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未公告的、公告信息不属实的处罚 原事项名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15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16 对公司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罚
17 对公司违规设账、生成会计账簿、委托代理记账的处罚
18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19 对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处罚
20 对拒绝、阻挠、拖延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监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处罚
21 对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22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23 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24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25 对政府采购中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26 对企事业和个人违反规定骗取、滞留、截留、挪用、使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27 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处罚
28 对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企业财务通则的处罚
29 对会计工作管理不规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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