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696581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8-01-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局机关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车辆等工作。

2)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普法规划、依法治区规划。

3)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基层司法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区“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社会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市场。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职级呈报,提出任免建议。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7)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受理,统一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办理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和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导各法律援助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管理全区法律援助专线工作。

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制宣传;提供人民调解;接受投诉举报;上报社情民意;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基层基础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政工室;

基层司法所分别为长春司法所、新桥河司法所、迎风桥司法所、沙头司法所、汽车路司法所、马良司法所、大码头司法所、张家塞司法所、茈湖口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资阳区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益阳市资阳区司法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开展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4.96万元,其他收入16.78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06.8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和医疗保险增加。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就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1.7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6.8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支出和医疗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74.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人民调解支出7万元,工业园司法支出2万元,三调联动支出1万元,安置帮教支出2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5万元,法律援助支出8万元,社区矫正支出50万元,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2万元。

五、机关运行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我局内设股室及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34万元,上升19.3%。原因是机关人员有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支出略有增加。

六、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增加车辆0台,预计购置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台。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益阳市资阳区司法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数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经费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

1、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1.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4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本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

一是社区矫正日常监管。1、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率;2、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3、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模式。二是社区矫正教育学习。1、社区矫正中心每月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不少于4小时,要有图文资料台账,让社区服刑人员达到学法、识法、守法的目的;2、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咨询档案,对心理不健康的服刑人员进行及时心理疏导;3、每季度进行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训练,提升素质教育。三是社会适应性帮扶。1、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创业培训的全省试点工作,努力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2、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对象中的“三无”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提供就业指导3、深入开展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活动。

2、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益阳市资阳区司法局2018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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