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民政局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700513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8-09-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17年我局总收入1625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0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6.61万元,其他收入18.2万元2017年我局总支出1429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专项业务经费)500.94万元,项目支出13791.46万元。

  部门决算年终结转结余情况:2017年我局累计结转结余1572.6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今年纳入省市区绩效考核范围的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包括: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社区小型养老机构、5个养老服务示范点。考核目标任务需新增养老床位56个。我局根据实事考核及重点民生实事的内容和要求,把项目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各街道、乡镇、经开区,由民政、乡镇、街道、经开区相关领导和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要求按进度组织实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任务完成形象进度100%,并投入使用。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局已在局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我局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资产管理:制定了《资阳区民政局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帐,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公”经费控制: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10.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6万元,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在经费预算的33%,比2016年下降了45.6%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2017年,我局重新修订了《资阳区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阳区民政局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资阳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资阳区民政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单位制度健全完善。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区民政事业迈上持续发展的轨道,促进了我区民生改善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一是健全和完善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相关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民政事业的发展。我局重新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阳区民政局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二是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会审联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三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2项资金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效益性。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能力为重点,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民政服务管理社会化、科学化。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2018]23号)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单位绩效评价方案。领导小组的评价人员采取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调查、核实账目等方式收集各种资料,领导小组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了审核,核实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查验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和专项支出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评价人员根据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方案进行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修正,综合评议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公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7年,我局的整体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部分基本支出因加强管理与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下降。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实现了精准保障和“两线合一”。全面完成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年月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13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5077人,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达到156.3元,比去年增长10%。二是城镇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月均保障城镇低保对象7773人,城镇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达到331.5元,比去年增长9%;全年月均保障特困人员2565人,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200/年、5700/年。全年共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330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546.43万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政策落到实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精准救助。三是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发放临时救963万元,其中“救急难”资金300万元,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救助困难对象10608人次,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功能,防止因病(残)致贫、因病(残)返贫,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四是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在全区村(居)、社区扎实开展了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长春镇幸福村成功创建“湖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年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26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3000人次,其中出台了全区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方案,发放灾后重建资金57万元,帮助33户受灾群众进行了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受损房屋的修缮工作。通过社会化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真正足额、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五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了“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构建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一体化平台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全年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2772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49.15万元,比去年增长8%。六是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残疾人得到关爱。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落实了主动上街巡查制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0余人次,全年发放救助款物125万元,帮助16名走失多年的受助对象找到家人;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在新桥河镇第三完小迎风桥镇新花园村设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63.15万元;全年月均保障残疾人5961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08.94万元,有效保障了特殊群体和人员的基本生活,让其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

  2、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积极搭建社会养老平台,推进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福利服务体系。全区投入福彩公益金747.48万元,完成了杨林坳、香铺仑、过鹿坪、沙头和张家塞敬老院建设,新增护理床位54张;完成了5个城乡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10个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新增床位93张床;完成了民办养老机构资阳怡康老年公寓建设等。全区现有养老服务床位2486张,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床位33.1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746张,比例为24.9%。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养老水平不断提高。开展了“欢庆十九大,关爱老年人 唱响中国梦,舞动夕阳情”重阳助老敬老文艺演出等敬老活动,积极推进基本养老工作信息平台建设,迎风桥社区、新屋山村、邹家桥村、永佰村、上游村被确定为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

  3、精心组织,募捐慈善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慈善一日捐”、“ 精准扶贫、金秋助学”、等行动,接收慈善各类款物49.3余万元。救助寒门学子93人,发放助学金15.8万元;救助慰问各类贫困对象2000人次发放金叶慈善医疗卡100张等。慈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4、高度重视,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为5877名优抚、安置对象按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安置资金3424.36万元,其中:为59名重点优抚对象资助参保2200余人参合和发放医疗补助168.8万元,春节、“军队退役人员走访慰问活动月”和“八一”期间发放慰问救助资金226万元。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文件精神,及时为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完成了282017年春季转业士官的选岗安置。组织23名退役士兵到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抓好3个退役士兵“双带双促”示范点和5个“退役士兵之家”建设。完成了2008年至2010年退役士兵安置及权益保障政策梳理。

  5、全面提升,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成绩明显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审批成立社会组织5家,准确率达100%。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162家,年检率为60%。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进驻孵化。圆满完成了第二批30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二是圆满完成了我区第九次居民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88个建制村、30个社区同步换届,11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制定实施了“平安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区村(居)委会统一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三是加强便民服务管理。投入资金对婚姻登记政务窗口进行提质改造,改善了服务场地和办公条件,规范了登记服务,提升了服务水平。全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4201,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000,办理孤儿收养1人,登记合格率100%。四是是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全面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发放百岁老人高龄生活补贴资金18.3万元,投保6.4万元为3039位老人办理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举行了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是殡葬工作有新成效。狠抓殡葬执法工作,城区火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进馆治丧率达到80%以上。同时加强殡改政策宣传,让广大居民群众明确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营造“殡葬改革势在必行”的强大舆论氛围2017年特困家庭殡改惠民救助45人,救助资金5

  (二)评价结论

  一是预算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二是资金监管到位。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三是人员配备和帐务核算到位。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帐务核算及时规范。因预算配置指标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偏高,预算执行指标中结转结余控制率偏高等原因,导致绩效评价扣6.5分,经自评,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5分,评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严重不足。我局除了日常办公支出外,还要承担28名自收自支和差额编制的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转的刚性支出大,现有的部门预算资金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

  五、有关建议

  根据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建议区财政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的安排,提高我局公用经费和工作经费预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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