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 引 号:zyqsfj/2014-721628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4-10-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4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全力建设“法治资阳”、“平安资阳”,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建设、树立资阳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努力开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法治资阳”创建工作

  1.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根据市局安排和部署,今年资阳区将全面启动“六大法治创建”活动,即法治先进区创建活动、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考核,引导各部门各行业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着力打造资阳法治创建特色品牌。

  2.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第四年,要以法治创建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并积极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完善并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和督导考评体系。组建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制讲师团,在机关、企业、学校、乡镇和村(社区)开展法治先进城市创建巡回大宣讲活动。全面建设好鹅羊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资阳至南县沿线,因地制宜建立法治文化走廊。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针对不同重点普法对象的特点,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方式,依托民间文艺组织,组建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队伍,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积极加强人民调解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让社会更多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普法“无纸化考试”。深入推进法律“六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全民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扎实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等宣传活动。

  二、强力推进人民调解

  3.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评查和优秀人民调解案卷评选活动,扎实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抓住全省第九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机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充实、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选好配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积极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一名人民调解社工,加快推进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结合等级评定建立相应的人民调解办案补贴机制。积极协调妇联、民政部门,探索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附近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

  4.扎实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按照“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的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三大调解优势互补、形成拳头合力攻坚”的原则,加强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对矛盾纠纷积案做到人能稳控、事能化解,真正实现息诉息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5.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争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能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推进调解协议诉前确认,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信息预警、定期分析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等长效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整合资源,划片、跨区域组建联合调解组织,在集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具体实践中活跃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效能。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加强基层调解委员会与“和为贵”栏目的合作与交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生活中的影响。认真落实省厅部署开展的全省人民调解十大经典案例和十大方式方法创新评选活动,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强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

  6.切实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等制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完善社区矫正审前风险评估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手机定位监管,尝试对严管级对象使用电子手铐,防止“人机分离”、脱管漏管。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及参与群体性事件。利用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加强入矫、日常及解矫教育和心理矫治,着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探索建立宽严相济和动态管理相适应、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配套的分类矫正措施,将行为监督、个案矫正、帮困帮扶等矫正措施有机融合,确保矫正对象管得住、矫正好,顺利融入社会。

  7.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分类帮教措施,加大帮教网络和安置基地建设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帮困解难,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安置帮教信息日常管理,逐步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有效对接。强化教育管控,切实做好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有效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深化“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加强教育帮扶,协调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疏导化解消极对立情绪。积极争取建立集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四、强力推进法律援助

  8.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要求,认真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系列法律援助维权行动,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家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推动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使援助对象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多惠及困难群众。完善刑援案件协作机制,让符合条件的刑诉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积极争取将“12348”热线号码、宣传视频和典型案例在当地电视媒体及城区、乡镇的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播放,努力做到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不低于60%,通过手机短信、翻印、自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发放数量不少于当地人口总数的20%,特别是对符合法援经济困难标准和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人员做到全覆盖。

  9.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深入推进援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运行机制,完善热线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专人值班、补贴发放等制度,通过电话录音监听、回访咨询人、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热线工作的日常监管。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规范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确保信息数据录入零差错。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接待工作区,加强一线人员力量和窗口硬件建设。

  10.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管。严格落实部颁《办理法律援助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承办各环节的服务行为。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实时监控法律援助办案质量,高质量办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深入推进援务公开、听庭、回访等工作,加大个案监督力度。继续加大回访比例,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本级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比例不低于30%,市对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比例不低于20%。

  五、强力推进法律服务

  11.着力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下功夫。在区乡两级政府和区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律师参与党委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建立和推行律师进社区制度,实现“一社区一顾问”的目标,有条件的村同步推行开展“牵手新办企业、重点工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大力拓展律师服务,切实为重点工程、中小企业有效预防、处理法律问题。不断完善律师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专业服务团队,积极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民生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抢抓机遇促发展、规范管理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争取将基层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目录。

  12.进一步严格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的意见》(湘司发〔2013〕44号),切实整治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教育管理,促进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探索法律服务人员诚信分级制度。健全投诉查处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电子档案,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信息公开和诚信状况披露,接受公众咨询和监督。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持续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完善绩效考核和奖惩分配机制,严格落实法律服务执业准入、诚信执业制度,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和案件评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违纪违规执业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诚信规范执业水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跨区域办案、冒充律师执业、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违规设立分所、内部管理松散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六、切实加强基层基础

  13.切实改善基层基础条件。积极争取局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多方争取经费支持,加强办公设施和业务装备等硬件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战能力。加强车辆等业务装备的管理使用,确保发挥效益,扎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在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司法工作站(室),将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向村、社区延伸。

  14.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点上抓示范、面上抓提升,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一所一亮点、一所一特色”的目标,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不同层面上突破和提高,年内力争创建模范化司法所司法所2个。强化对规范化司法所的督导核查,有效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成果。

  15.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信息交流平台和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司法所、区局和上级业务部门、其他政法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目标。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使之成为沟通司法行政机关与广大群众的桥梁,社会参与监督司法行政工作的园地。进一步畅通基层信息报送渠道,不断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型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司法行政重点、亮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七、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6.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改进会风文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具体实践中。

  17.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化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18.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五好”班子创建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党委议事、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水平和领导发展的能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奖惩和用人机制,注重在基层司法行政实践中锤炼干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技能练兵和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能力和素质。

  19.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队伍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防严抓严打司法行政系统中的“四风”现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提高廉洁从政能力。深入开展“百案评查活动”,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管制度和考评奖惩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诚信规范执业水平。强化重点工作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效能监察,严格问责问效,在全系统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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