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领导
索 引 号:694041623/2018-701574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8-12-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贺建春 党组书记、局长 13973680345

 

主持全面工作。 

工作经历:

1993.2-1995.12 益阳市教卫办,秘书;1995.12-1997.6 益阳市资阳区政府办,秘书;1997.6-1999.3 益阳市资阳区政府办,副主任科员;1999.3-2000.11 益阳市资阳区计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0.11-2001.12 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党委,党委委员;2001.12-2004.1 益阳市资阳区城内街道党委,党委书记;2004.1-2006.12 610办,610办主任;2004.1-2006.7 益阳市资阳区政法委党组,副书记;2006.7-2010.6 益阳市资阳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2010.6-2011.2 益阳市资阳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1.2-2013.11 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3.11至今 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皮德保 副局长 15007377888

 

主管负责规财、审计、储金会(基金会)清理整治、税收协控联管、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勘界、革命老根据地(苏区)建设等工作。分管规财股、核算中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社区服务总站、益阳市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大工作。

工作经历:

1982.3-1984.3 在原益阳茈湖口镇苎麻试验站工作,任技术员;1984.4-1994.7 在原益阳茈湖口镇育江口村工作,历任治安主任、村会计、村主任、村支书;1994.8-2001.9 在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工作,历任镇长助理、副镇长、副书记职务;2001.10-2007.4 调资阳区张家塞人民政府工作,历任副书记、乡人大主席、乡长职务;2007.5至今 调资阳区民政局工作,历任纪检组长、副局长,现任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汤新星 副局长 15607379777

 

负责扶贫、救灾救济、慈善、重大动物疫情成员单位工作、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区社会福利中心(益阳南湖春晓生态健康颐养园项目)建设工作。分管救灾救济股、慈善办、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办公室、区社会福利中心(益阳南湖春晓生态健康颐养园项目)、市社会福利院。金花坪社区党委兼职委员。

工作经历:

1986.7 益阳师范毕业分配在长春中心小学任职;1989.9 考入湖南师大教育系教育管理专业班学习;1991.7 师大教育管理专科毕业回长春中心小学任职;1992.2 调市志溪河小学任校长;1994.8 调市汽车路小学任校长;1996.8 调市学门口小学任校长;1998.2 调市实验小学任校长;2001.12 调资阳区教育局任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06.2 任资阳区教育局副局长;2013.1 调资阳区民政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常 敏 副局长 13807377352

 

负责办公室、局长热线、政务公开、宣传、妇女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婚姻登记、有奖募捐、机关内务、儿童收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企业管理、孤儿救助、老龄老干、创建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区有奖福利募捐办、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区老龄办、创建办、区福利企业生产办、区婚姻登记管理处。联系政协工作。

工作经历:

1996.08--2002.05,资阳区幼儿园任教;2002.05--2006.01,资阳区妇联办公室主任;2006.01—2007.04,资阳区妇联副主任科员;2007.04—2016.3,资阳区妇联副主席;2016.3至今,资阳区民政局副局长。

 

 

石远华 工会主席 13907377056

 

负责复退军人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双拥”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光荣院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工会、共青团、义工。分管优抚安置股(双拥办)、社会组织管理股、区殡改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信访接待室、市儿童福利院。

工作经历:

1985.12-1996.10 益阳市粮油供应公司工作;1996.10-2001.6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政府工作,任民政所副所长兼敬老院院长;2001.6-今 资阳区民政局工作。其中:2003年任募捐办、慈善办副主任;2004年任福利生产办主任;2005年任益阳市儿童福利院院长;2006年至2010年任民政局办公室主任;2011年至今任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社会组织党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

 

 

张建军  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  18673729996

协助局长分管党务、政工人事、社会工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含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主管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协助局长分管政工人事股(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

工作经历:

      1997年11月-1999年3月,区政局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管理办公室,会计;1999年3月-2006年3月,区民政局办公室,文秘、副主任、主任;2006年3月-2014年3月,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区民政局政务服务窗口主任;2014年3月-2016年3月,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2016年3月-2017年3月,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2017年3月至今,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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