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局工作职能和职责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694317 发布机构:区工信局 发文日期:2017-09-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业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工业企业发展的战略措施。

2、指导全区工业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

3、负责工业统计工作。对全区宏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工业运行的重大问题。

4、代表区人民政府决定国有工业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宜,对国有工业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管。

5、研究制定工业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

6、研究制定工业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施监督。

7、负责指导全区民营工业经济,指导工业企业管理、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8、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技术引进、企业信息化推广与应用、无线电管理工作。

9、研究拟定工业企业生产、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

10、负责和指导全区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计划生育,搞好反腐倡廉和普法教育。

11、负责对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12、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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