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04024 发布机构: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2019-05-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与实施区级科技计划;参与跨部门、多学科的重大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多渠道加大科技投入的措施,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开发;负责管理区级科技“三项费”,科技事业费及其他有关科技专项费用的平衡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

(三)牵头组织全区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区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重大科研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市技术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

(五)主管全区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引进、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指导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六)负责全区科技奖励工作,组织全区科技进步奖的评定、奖励;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宣传、科技外事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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