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04733 发布机构: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2019-07-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等。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资源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区级科技项目的组织编制和管理实施,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统筹区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区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体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内外专家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协调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制度,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